王艳、王曙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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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952号案件名称
王艳、王曙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王艳;王曙光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952号王艳、王曙光:申请执行人王艳与被执行人王曙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9)苏0381执1734号,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20800元、诉讼费200元及申请执行费。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王曙光已偿还案款15348.74元,申请人王艳自愿放弃其他一切执行请求。本案执行费,王曙光已经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38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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