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成均、陈善君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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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667号案件名称
储成均、陈善君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储成均;陈善君;周冬娥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667号储成均、陈善君、周冬娥:本院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储成均与被执行人陈善君、周冬娥侵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将被执行人周冬娥名下的坐落于衡阳县洪市镇太山村新塘组富源花苑A栋602室房产恢复登记至被执行人陈善君、周冬娥名下,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1执667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宁北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 黎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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