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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法院、杜凤良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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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04号
  • 案件名称

    利辛县人民法院、杜凤良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杜凤良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04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杜凤良(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杜凤良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元。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移送的(2015)利刑初第0043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纪良谏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刘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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