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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刘雪峰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保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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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保81号
  • 案件名称

    张莉、刘雪峰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张莉;刘雪峰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保81号张莉、刘雪峰:张莉与刘雪峰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1)甘0502民初150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内容,本院依法冻结刘雪峰名下银行存款8658.71元,冻结刘雪峰持有的天水中经冷链物流有限公司70%的股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全部保全完毕。审判员  张涛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王度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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