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刘雪峰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保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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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保81号案件名称
张莉、刘雪峰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张莉;刘雪峰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保81号张莉、刘雪峰:张莉与刘雪峰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1)甘0502民初150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内容,本院依法冻结刘雪峰名下银行存款8658.71元,冻结刘雪峰持有的天水中经冷链物流有限公司70%的股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全部保全完毕。审判员 张涛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王度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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