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武润朋银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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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537号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武润朋银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武润朋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武润朋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53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武润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与武润朋银行卡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划拨被执行人武润朋名下银行存款4317.42元,该款已由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领取。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19)甘1221民初55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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