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徐全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1执1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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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521执1965号案件名称
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徐全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徐全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521执1965号徐全文、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1521民初5211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执行徐全文申请执行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1.偿还借款本金324000元及支付前期利息176000元,共计500000元;2.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本金324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支付徐全文XX0000元即履行完毕(2020)川1521民初521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义务。本院扣划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XX400元、扣划保证人周隆华银行存款XX0000元。其中徐全文领取XX000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XXXX元。至此,本院作出的(2020)川1521民初5211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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