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2民初990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02民初9908号
  • 案件名称

    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彤
  • 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2民初9908号原告: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新生路万客园150号。法定代表人:张会,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岳,女,系该公司职员。被告:王彤,女,1974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原告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原告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31元,由原告大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杜庆敏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袁秀娜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