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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静、周绍芬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恢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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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恢57号
  • 案件名称

    林静、周绍芬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林静;周绍芬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恢57号林静、周绍芬:林静与周绍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的标的共计9181.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231.00元,其中,本金9181.00元,执行费50.00元,迟延履行金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日将本金9181.00元转付给申请人林静,执行费上交财政。至此,林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2630民初6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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