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邦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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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272号案件名称
汪邦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汪邦超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272号被执行人:汪邦超,男,贵州省石阡县人。本院移送执行汪邦超罚金一案,执行标的为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汪邦超银行存款1831.97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168.03。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15)石刑初字第35号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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