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华、周方俭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9执恢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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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929执恢391号案件名称
张汉华、周方俭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白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张汉华;周方俭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929执恢391号张汉华、周方俭: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汉华与被执行人周方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13000元。2021年6月周方俭已向其支付1702元,2021年9月15日,周方俭主动交纳执行款11298元。被执行人周方俭在本案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周方俭在本案中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通知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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