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运青、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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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709号案件名称
许运青、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许运青;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度(2021)湘0182执3709号许运青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许运青与被执行人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湘0124民初40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湖南荣熙建筑有限公司现已按申请人要求全部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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