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保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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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保628号案件名称
李剑、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李剑;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保628号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受理你与李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剑名下北京牌汽车一辆;已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剑在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尾号为0678账户,实际控制金额5.88元;已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剑在财付通支付尾号为de6c账户,实际控制金额156.82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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