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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王晓峰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恢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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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恢367号
  • 案件名称

    刘丽、王晓峰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来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刘丽;王晓峰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恢367号刘丽:申请人刘丽与被执行人王晓峰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刘丽于2021年9月22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王晓峰支付13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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