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薛莲、司永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2执221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802执2210号
  • 案件名称

    薛莲、司永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焦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薛莲;司永亮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2执2210号申请执行人:薛莲,女,1999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被执行人:司永亮,男,1991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本院作出的(2021)豫0802民初23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被执行人司永亮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薛莲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到位金额2025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本院(2021)豫0802民初2375号民事判决书,薛莲申请执行司永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