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原、喜德县云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2执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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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2执83号案件名称
刘平原、喜德县云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喜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刘平原;喜德县云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2执83号刘平原:刘平原与喜德县云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150000.00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已执行的150000.00元转付给刘平原。至此,刘平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2执83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长期履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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