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林、鄢正江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3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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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3215号案件名称
高长林、鄢正江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盘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高长林;鄢正江;沈阳弘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3215号高长林、鄢正江、沈阳弘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长林与鄢正江、沈阳弘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7160.00元,其中申请执行标的150000.00元,利息3360.00元,案件受理费1650.00元,执行费21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7日将相关款转付给高长林。至此,高长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281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陈金龙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唐明权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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