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重庆金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建明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保160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保1601号
  • 案件名称

    重庆金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建明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浏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重庆金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建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1执保1601号张建明:你申请执行重庆金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我院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