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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绪川、代鑫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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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403号
  • 案件名称

    赵绪川、代鑫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赵绪川;代鑫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403号赵绪川、代鑫:关于申请执行人赵绪川与被执行人代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47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执行款6400元转付给赵绪川。至此,赵绪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623民初225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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