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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50(2021)陕0112执8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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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8450号
  • 案件名称

    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8450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郑楠;郑楠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稿纸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8450号郑某某、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深圳创硕光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陕0112民初492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标的为30503.5元。执行中,本院已将30503.5元案款全部发放于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358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民初492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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