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保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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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保160号案件名称
江宁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江宁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保160号申请执行人:邢百岁,男,1984年11月22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青堆子镇生态农场195号。被执行人:江宁,男,1990年7月25日生,汉族,住吉林省蛟河市河南街道柳树林子村直岔子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百岁与被执行人江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何佳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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