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江卫奇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381执恢3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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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381执恢3487号案件名称
刑事审判庭、江卫奇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瑞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刑事审判庭;江卫奇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381执恢3487号申请执行人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江卫奇:本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江卫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2020)浙0381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刑事审判庭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卫奇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恢3487号【原(2021)浙0381执481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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