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开保、杨江山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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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431号案件名称
吴开保、杨江山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吴开保;杨江山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431号吴开保(申请执行人)、杨江山(被执行人):吴开保与杨江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61元,其中,本金2011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吴开保。至此,吴开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0民特32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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