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根立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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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41号案件名称
毛根立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41号关于毛根立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的存款102666.00元予以冻结。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亢家沟村民委员会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的存款予以保全完毕,具体保全金额以最后实际核算为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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