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24执恢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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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24执恢469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朱凤珍;刘欢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24执恢46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绍新商初004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4日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刘欢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案号为(2009)绍新民执字第1288号】。查明,在(2009)绍新民执字第1288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且申请执行人朱凤珍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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