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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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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保395号
  • 案件名称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保395号发往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事由: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田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666号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田静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0.78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张洪光承办人:李国双填发人:王志刚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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