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富荣钢、胡重林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502执恢8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502执恢89号
  • 案件名称

    富荣钢、胡重林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本溪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富荣钢;胡重林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502执恢89号申请人:富荣钢,男,1967年2月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本溪市明山区万洲厨房电器营销中心职工,现住本溪市平山区。被执行人:胡重林,男,196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无业,现住本溪市平山区。此案件无裁判文书。审判长 :朱亚诺审判员 :杨洪远审判员 : 姜 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芦雪娇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