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6执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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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6执487号案件名称
周丽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周丽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6执487号张青、周丽:我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张青与周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丽与申请执行人张青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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