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624执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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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执743号案件名称
韩德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韩德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624执743号韩德权:本院执行韩德权罚金一案,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624刑初111号刑事判决书、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黑06刑终244号刑事裁定书,判决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被执行人韩德权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350000.00元,已上缴国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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