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伟、王伟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143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1436号案件名称
王伟伟、王伟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王伟伟;王伟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143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王伟伟: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与被执行人王伟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261元,本院已扣缴。本院(2020)陕0104民初647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104民初647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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