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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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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607号
  • 案件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
  • 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607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崔国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被保全人一处房产。至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财保6号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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