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军、刘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1022执1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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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执1789号案件名称
杨文军、刘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杨文军;刘博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1022执1789号申请人杨文军,男,汉族,1969年7月14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执行人刘博,男,汉族,1986年4月18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文军与被执行人刘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9月18日到庭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甘1022执178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翟玉升审判员 杨 奎审判员 张真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邢双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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