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本华、杨喜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7执1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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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7执1735号案件名称
徐本华、杨喜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赫章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赫章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徐本华;杨喜;杨银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赫章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7执1735号徐本华(申请执行人)、杨喜、杨银(被执行人):徐本华与杨喜、杨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350.00元,其中,执行费350.00元,本院已将该款全款转付给徐本华(申请执行人)。执行费350.00元依法上缴国库。至此,徐本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7民初1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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