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兰秋、陆周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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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75号案件名称
陆兰秋、陆周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陆兰秋;陆周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75号陆兰秋、陆周华:陆兰秋与陆周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06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159元,其中,案款13063.00元,执行费9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陆兰秋。至此,陆兰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1民初1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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