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耿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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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666号案件名称
唐耿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石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唐耿之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666号唐耿之: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唐耿之罚金一案,经本院执行,本案执行标的5000元被执行人已全部自觉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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