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陕0323执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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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323执736号案件名称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审理法院
岐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岐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岐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陕0323执736号本院在执行蔡某某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款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枣林村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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