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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武、任林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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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567号
  • 案件名称

    周其武、任林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周其武;任林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567号申请执行人:周其武,男,贵州省石阡县人。被执行人:任林,男,贵州省石阡县人。周其武申请执行任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620及案件受理费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任林已自动履行2945元(其中案款2645元,申请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6日将案款交付申请人周其武。至此,周其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623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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