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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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保406号案件名称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保406号发往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事由: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田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666号之一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田静在中国邮政银行北大湖支行(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0.69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张洪光承办人:李国双填发人:王志刚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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