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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潢川荣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湘0722执保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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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2执保180号
  • 案件名称

    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潢川荣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汉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潢川荣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潢川恒泰商砼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2执保180号本院执行保全申请人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潢川荣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潢川恒泰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9月16日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保全的(2021)湘0722民初2308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潢川荣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潢川恒泰商砼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26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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