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娜、安丽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3执113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03执1136号案件名称
姜娜、安丽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姜娜;安丽娜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3执1136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姜娜与被执行人安丽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姜娜收到被执行人安丽娜给付执行款6000元。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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