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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显浪、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17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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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1797号
  • 案件名称

    何显浪、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盘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何显浪;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1797号何显浪、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何显浪与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45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金31454.00元,执行费37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何显浪。至此,何显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盘劳人仲案字(2021)第242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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