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法院、闫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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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924号案件名称
利辛县人民法院、闫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闫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924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闫勇(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闫勇司法罚款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元。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汝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石莉莉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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