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明、赵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8执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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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8执1242号案件名称
袁明、赵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遂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袁明;赵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8执1242号袁明、赵红:袁明与赵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5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525元。至此,袁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8执1242号执行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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