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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杨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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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502号
  • 案件名称

    杨璐、杨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杨璐;杨永;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502号杨璐、杨永、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杨璐、杨永与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14050元。执行费1052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24573元,其中,本金812344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1706元,执行费10523元。至此,杨璐、杨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50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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