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璐、杨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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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502号案件名称
杨璐、杨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杨璐;杨永;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502号杨璐、杨永、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杨璐、杨永与泸州恒大东城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14050元。执行费1052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24573元,其中,本金812344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1706元,执行费10523元。至此,杨璐、杨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50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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