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邵余亨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44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440号案件名称
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邵余亨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邵余亨、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440号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邵余亨、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与邵余亨、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拟保全股份已不存在,无法保全。至此,辽宁伟恺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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