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曼平、李伶利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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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10号案件名称
周曼平、李伶利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周曼平;李伶利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10号周曼平李伶利:申请人周曼平与被申请人李伶利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周曼平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财保17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李伶利、周曼平的财产,经查实被申请人李伶利只有部分可实施保全的财产,已于2021年9月23日部分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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