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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曼平、李伶利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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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10号
  • 案件名称

    周曼平、李伶利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周曼平;李伶利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10号周曼平李伶利:申请人周曼平与被申请人李伶利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周曼平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财保17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李伶利、周曼平的财产,经查实被申请人李伶利只有部分可实施保全的财产,已于2021年9月23日部分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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