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民、柴新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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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1519号案件名称
李爱民、柴新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爱民、柴新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1519号李爱民、柴新:李爱民与柴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00.00元,扣除执行费5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1050.00元。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1)辽0726执1519号执行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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