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226执237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226执2372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宁海宁珠商贸有限公司;陈宏源;王群春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海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226执2372号申请执行人宁海宁珠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宏源、王群春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浙0226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2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1)浙0226执237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2021年9月6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