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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旭阳、罗旭阳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7488(2021)陕0112执7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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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7488号
  • 案件名称

    罗旭阳、罗旭阳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7488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罗旭阳;罗旭阳;罗梦涵;罗梦涵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稿纸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7488号罗某某、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5)未民初字第0130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标的为30000元。执行中,本院已将30000元案款全部发放于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350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执748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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