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381执恢3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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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381执恢3448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瑞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戴连妹;杨岩锡;彭小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381执恢3448号申请执行人戴连妹:被执行人杨岩锡、彭小兰:申请执行人戴连妹与被执行人杨岩锡、彭小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温瑞商初0144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戴连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岩锡、彭小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381执恢3448号案件(初执案件:2015温瑞执民字第4244号)执行完毕。2021年9月23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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