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德彬罚金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陕0929执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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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929执393号案件名称
解德彬罚金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白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解德彬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陕0929执393号被执行人:解德彬。被执行人解德彬罚金刑执行一案,本院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解德彬罚金执行一案,2021年4月19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929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将判项中确定的解德彬立即交纳罚金20000元的部分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解德彬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也未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解德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被执行人如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本院申请纠正。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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