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解德彬罚金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陕0929执39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9执393号
  • 案件名称

    解德彬罚金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白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解德彬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陕0929执393号被执行人:解德彬。被执行人解德彬罚金刑执行一案,本院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解德彬罚金执行一案,2021年4月19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929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将判项中确定的解德彬立即交纳罚金20000元的部分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解德彬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也未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解德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被执行人如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本院申请纠正。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